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开发区积水问题专项改造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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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2025年开发区积水问题专项改造监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49.616万元 , 招标人为 项目使用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2025年开发区积水问题专项改造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开发区积水问题专项改造监理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开发区积水问题专项改造监理服务: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条款中有关部门指国家住建部、江苏
省住建厅、苏州市住建局、昆山市住建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
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7 09:00到2025-08-0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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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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