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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新能源纯电拖轮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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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新能源纯电拖轮建造项目,招标人为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条件都已具备,符合开展国际招标活动的要求。

二、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内容:供应1艘新建新能源纯电拖轮建造及其附属设备,并提供技术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

1

新建新能源纯电拖轮

1艘

驱动功率:2x1840kW,总长约38m,型宽10.50m,型深4.70m,详见附件新建新能源纯电拖轮《全船技术规格书》

5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交招标文件第一册13.3规定的所有证明投标人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文件;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3.3本次投标人特定资格:

3.3.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船舶的直接建造厂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2投标人具有制造全回转拖轮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具有制造3528kW及以上的全回转拖轮(含在建)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船舶为全回转拖轮和规格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3.3.3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无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函。

3.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股权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7月17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

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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