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阴市华士镇。
2.1.2 建设规模: (1)杨树里部分:扩建一间用房,建筑面积约63.14m2,地上一层;新建钢结构大棚,建筑面积约97.38m2,地上一层;新建围墙约40m;新建设备基础3座;室外修复混凝土场地约690m2。(2)陆桥部分:扩建地坑,建筑面积约157.09m2,地上一层钢结构大棚,重新砌筑围墙约70m和恢复场地。
2.1.3 合同估算价:约 236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8月8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5日。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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