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7月抗车辙剂、阻锈剂、玄武岩纤维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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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7月抗车辙剂、阻锈剂、玄武岩纤维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顺235国道项目、宁德岙福A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抗车辙剂、阻锈剂、玄武岩纤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泰顺235国道项目: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景宁、泰顺分界处的司前镇小燕村西北侧约1km小燕隧道内,与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顺接,起点桩号 K5+600。合同工期42个月,总投资约16.08亿。此项目招标物资为包件01。
项目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司前镇。
(2)宁德岙福A1标项目:本项目A1标段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分两个段落,段落一起止桩号为K0+316~K1+691.5,段落二起止桩号为K2+861.5~K5+530。中标合同价:32456万元,合同工期20个月。此项目招标物资为包件01。
项目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抗车辙剂、阻锈剂、玄武岩纤维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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