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机房空调变频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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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机房空调变频改造项目需求,故启动本次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暂估为人民币784000.00元(不含增值税)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机房空调变频改造项目 |
机房空调变频改造/机房空调变频改造/室外冷凝器替换改造 |
100KW/30KW/≥2*80KW |
4套/2套/6套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将相应设备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30天内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4)。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7 2.1.5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6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人员资质:
(1)响应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区分专业则专业类型为C2或C3类。
2.1.7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安装团队须至少配备以下人员:
(1)1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员,如区分专业则专业类型为C2或C3类;
(2)高处作业人员1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3)电工作业人员1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4)焊接作业人员1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5)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1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安全员须专职,其他人员可以一人持有多种特种作业操作证。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信息情况表、相关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1.8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进场施工前为承担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9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10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产品。2.3.3产品2.3.2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企业失信黑名单。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企业失信黑名单。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3.6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4产品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一日签订的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含)同类(风冷机房空调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响应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3.8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2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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