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氧气竞争性磋商项目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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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0724-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氧气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94,556.00
最高限价(如有):¥294,556.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及数量:氧气瓶装气体 1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 |
采购预算 |
氧气瓶装气体 |
1批 |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本项目采购预算使用结算完为止,以先到达的条件为准。 |
人民币294,556.00元 |
(1)详细货物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单价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2)项目属性: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属于委托营运的,则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应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提供证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9.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采购文件领购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00至17:30(北京时间)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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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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