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2025年灵山县石塘镇、钦北区贵台镇支局综合楼地质勘查服务项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 钦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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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范围:就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2025年灵山县石塘镇、钦北区贵台镇支局综合楼地质勘查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包含山县石塘镇、钦北区贵台镇支局综合楼项目工程地质勘察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3采购预算:45,871.00元(不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地点:广西钦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1.6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勘察工作并提供勘察报告。
1.7成交人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供应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费用结算参考标准进行折扣报价,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8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3 勘察测量服务。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 对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技术人员:1人,共2人。
注:项目负责人、勘察技术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2025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如拟投入的人员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的,须提供第三方劳务公司为其缴纳2025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及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供应商的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1.4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同类建筑工程勘察服务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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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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