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城区地下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朝阳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城区地下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复文号:内发改审批【2024】53号;核准文号:内发改招投【2025】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28% ,财政资金占比 72%,招标人为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535 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各类管网共计 28.8 公里,雨水管网 5918 米,污水管网 6502 米。给水管网 3523 米,电力管网 11116 米,燃气管网 1740 米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拟选址在内丘县凤凰路、凤凰北路、规划路、永兴街、复兴路、小东环及规划路(朝阳大街-小东环以东170 m),建筑功能:完善内丘县局部区域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95.23 万元,勘察:68.13万元,设计:227.1万元。2.3 服务期限:□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勘察-设计单位(团队)后 45 个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2.4 其他: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 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1.2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设计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2其他要求:( 三 )其他3.8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10 3.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10.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 )拟派负责人3.5 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设计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拟派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3.5.1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3.5.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勘察、设计负责人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设计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7 00:00至2025-07-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