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EVA-LDPE装置抗黏剂、消泡剂打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黄山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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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EVA-LDPE装置抗黏剂、消泡剂打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50万吨/年EVA-LDPE装置抗黏剂、消泡剂打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EVA-LDPE装置抗黏剂、消泡剂打包采购项目,采购数量:抗黏剂49吨(25KG桶装,设计年用量仅供参考),消泡剂39吨(25KG桶装,设计年用量仅供参考);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标的物采购费、设计费、制造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增值税税金、知识产权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3交货期:首批供货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为了满足装置生产运行,要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能够及时、分批次到货,不影响装置存储及后期使用。
2.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进口品牌如需要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严禁指定项目代理商投标,严禁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产品若涉及危化品的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产品若涉及危化品的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为进口产品需投标人提供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发现有虚假行为,投标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3.3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两家或以上相同或类似装置成功使用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部分发票查验截图)。投标人业绩表需真实可靠同时说明具体项目和使用装置、供货数量、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凡业绩造假经查实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须有该品牌在国内类似项目的代理业绩,而不是品牌自身应用业绩,业绩要求同生产制造厂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两个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6日22时00分至2025年07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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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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