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正文

同安承工-询价-2025-TACGGC0182025-2026年度二氧化氯等药剂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设置开标提醒
项目进展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同安城建水务环境有限公司委托,(登录后查看)对2025-TACGGC0182025-2026年度二氧化氯等药剂采购项目组织进行询价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2025-2026年度二氧化氯等药剂采购等1项。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二氧化氯等药剂采购,采购预算:17.262万元,项目内容:2025-2026年度二氧化氯等药剂采购等1项。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的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 (七)廉洁承诺: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未出现在经营场所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书面声明; (九)单位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十)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询价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供应商须承诺:①截至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近三年内无因供应商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②截至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询价小组在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上述查询渠道对报价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如果报价人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虚假承诺,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①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范本)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7-21 17:30:00】

2、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登录或升级后查看

中标监测

中标监测服务是中国能源招标网提供的独家招标服务...

入网指导

请致电平台客服了解VIP增值服务权限。
电话:010-68809365
邮箱:kefu@ai8.com.cn
登录中国能源招标网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