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炼焦生产部二期焦炉推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六盘水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1.招标条件
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炼焦生产部二期焦炉推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总承包已由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2308-520222-07-02-4292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距柏果火车站约1km,距鸡场坪高速入口约18km,距离盘州高铁站42km,距盘州市城区约50km。羊柏公路(羊场-柏果)从厂区东、南侧经过(鸡场坪至柏果公路为羊柏公路其中一段);公司是贵州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已建成360万吨/年选煤、200万吨/年焦化及化工产品回收系统、260吨/小时干熄焦及2×20兆瓦余热发电、40万标方/小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5万吨/年苯加氢、12万吨/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1100标方/小时氢气提纯装置,配套整列装车48节车皮的铁路战略装车点及31节集装箱发货专用线。
2.2 本项目拟建地点:(登录后查看)
2.3 招标范围:
2.3.1 推焦除尘系统阻火器进行设计和改造,确保满足系统阻火要求,阻火器阻力≤600Pa。
2.3.2 优化设计改造拦焦车密封小车,确保拦焦车运行过程中密封小车无漏气点。
2.3.3 对拦焦车集尘罩和辅助风机出口烟气管道重新优化,避免推焦过程中烟尘与炉口烟尘相互扰动,确保烟尘全部送入集尘干管。
2.3.4 现有挡烟板(130块)需全部更换,确保挡烟板与拦焦车集尘罩有效衔接。
2.3.5 拦焦车集尘罩用S30408不锈钢板(厚度8mm),挡烟板用耐800℃及以上锰钢板(厚度12mm)。
2.3.6 各活动密封点使用不锈钢钢丝密封刷或其他耐高温阻燃密封材料(B1级及以上)。
2.3.7 优化设计改造推焦地面除尘站除尘器及烟道,有效解决烟道积灰,确保改造投运后6个月除尘器进出口差压≤1500Pa(焦炉满负荷),烟道修复使用S30408不锈钢板(厚度≥8mm,需考虑除尘站结构安全)。
2.3.8 优化设计改造焦炉大棚地面除尘系统,在焦炉大棚除尘器前增加独立的阻火装置,确保系统满足推焦和装煤阻火要求;将焦炉大棚地面除尘系统与推焦除尘系统等径联通,在联通管道上增加电动调节阀。
2.3.9 拆除#2炉焦侧推焦除尘系统上增加的旁路管道,在原推焦除尘系统上增加电动调节阀,并将阀门周围增加操作平台,调节阀能够将推焦除尘系统有效隔绝检修。
2.3.10 所有改造施工不得影响焦炉正常生产。
2.3.11 投标人应到现场核实具体的工程量,现场使用的材料和工器具由投标人提供(密封皮带和除尘布袋及袋笼由招标人提供)。
2.3.12 所有工程量以现场改造施工量为准。
2.3.13 现场所使用材料必须耐高温且阻燃(B1级及以上)。
2.3.14 新增电动调节阀具备远程和就地操作,远程操作信号需接入现有DCS系统。
2.3.15投标人将被要求完成使本项目良好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不管是否所有项目已被列出。即使在本规范书中没有明确指出但属于本项目内的建设内容,应由投标人负责建设,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2.4 招标要求
2.4.1. 推焦除尘系统部分装置保留。
2.4.1.1 推焦地面除尘站除尘器主体结构保留,对烟道和壁板等进行修复或改造。
2.4.1.2 推焦集尘干管及密封皮带保留。
2.4.1.3 拦焦车主梁及框架不变。
2.4.1.4 推焦地面除尘站布袋及袋笼保留。
2.4.2. 推焦除尘系统共11个仓,过滤面积5542m²,风机处理量340000m³/h,配套电机900kW,推焦集尘管道直径2000mm。
2.4.3. 投标人应到现场踏勘,不到现场踏勘视为现场踏勘。
2.4.4. 招标人可配合提供原有设备设施设计图纸。
2.5 工期
合同签订次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调试期)。
2.6 项目总投资:3022.8万元,标段合同估算价:约4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应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设备、产品、构件等负有全责(提供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图纸,并经招标人确认)。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其他信誉能力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的相关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17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7月 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