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2025年加热炉效能检测及炉管热成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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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2025年加热炉效能检测及炉管热成像检测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 (1)对长庆石化公司全厂17台炼油加热炉进行全年4次能效测试,对常年运行的1台动力锅炉和2台催化余热锅炉进行全年1次的测试诊断评估,出具监测报告;在监测的基础上,配合企业进行工业炉的能效提升管理,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2)为保证公司在用17台加热炉本周期长周期稳定运行,根据《炼化企业管式加热炉炉管检测实施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综合目前装置现场加热炉炉管达到设计服役年限实际情况,为及时准确掌握炉管运行情况并发现炉管问题缺陷,计划每半年组织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公司在用17台加热炉开展炉管在线热成像检测,并出具炉管分析评价报告,预计金额82万元。
2.3招标范围:(1)根据《Q/SY 1066-2010石油化工工艺加热炉节能监测方法》、《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等规范要求,拟对公司工业炉能效进行监测,提升公司设备能效管理,促进公司节能降耗工作。2)、根据《炼化企业管式加热炉炉管检测实施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综合目前装置现场加热炉炉管达到设计服役年限实际情况,为及时准确掌握炉管运行情况并发现炉管问题缺陷,计划每半年组织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公司在用17台加热炉开展炉管在线热成像检测,并出具炉管分析评价报告。
2.4服务地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加热炉炉管热成像检测服务业绩,以及至少一项加热炉节能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方为有效业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如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⑤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
报名;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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