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能源实验室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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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 |
3125008能源实验室建设项目建安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潍柴能源实验室建设项目建安工程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1、工程概况:1.1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9号厂房新能源试验室改造,利用9号厂房内北侧区域进行改造,约15000平方米(约占原厂房总面积的30%,原厂房为二层钢框架结构,室内地面、楼面、室内防火墙、辅房、玻璃隔断、疏散楼梯间、电梯工程、外围护结构及外墙装饰装修已施工完毕)。本次改造区域主要功能为新能源试验室,其中包括:电驱动系统试验、电池系统测试、动力总成系统测试、系统环境模拟测试,试验室功能火灾危险类别主要是丁戊类(局部区域为丙类)。1.2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新建甲类测试厂房,建筑面积1384.8平方米,火灾危险类别为甲类,单层钢框架结构,高度12.5米。1.3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厂区工程,包括与甲类测试厂房相关的绿化、厂区改造、综合管网、管沟等建安工程。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6:00。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拥有房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否则须另提供上级单位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工程开标前,至少具有三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业类厂房总承包施工业绩(必须竣工验收投用) 2.其它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项目预算。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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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7-22 00:00:00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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