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平板车悬臂吊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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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次竞谈项目中国铁建20局四公司第一铁路运输分公司(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铁路运输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轨道平板车悬臂吊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第一铁路运输分公司是中国铁建旗下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具有新建铁路临管运输及维修养护、铁路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客运货运站场服务、装卸服务以及机车租赁共5个资质。业务范围涉及神朔铁路调车机与小运转牵引运输任务、内燃机车、轨道车检修业务,包神铁路甘泉线交路业务、调车以及车站的车务委管业务。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登录后查看)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响应人若为生产商,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为准)若为销售商,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3)生产能力:响应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竞标物资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竞谈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竞谈物资须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竞标截止日期)合格的竞谈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响应人须提供2022-01-01至竞标截止日期竞谈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竞谈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竞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响应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竞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竞谈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竞谈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标。
5.竞谈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7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0日9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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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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