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ZYNJ-C2025-0022 项目名称:丹徒茅以升实验学校南大门传达室新建及周边交通功能完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6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无在建,且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3)供应商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以上第(1)项供应商须具备的资质须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如未提供核查结果或核查结果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网上截图并加盖****网页:http://********: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menucod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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