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发电厂一期部分设备和构筑物拆除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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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发电厂一期部分设备和构筑物拆除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以《关于下达2025年6月份综合计划的通知》胜电厂工单〔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胜利发电厂一期部分设备和构筑物拆除项目施工(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4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拆除工程合同估算金额:2168303.03元(不含税)。
(2)建筑垃圾残值回收合同估算金额:93957.00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1)拆除工程:因胜利电厂1×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需要,需对化水区域、循环泵房、一期样板水场、润滑油等区域内设备装置以及区域内的循环水泵房、钢结构棚、润滑油站、生产调度楼、连廊、网控楼、化学部、一期水处理车间、酸碱储罐间、斜板沉淀池、反渗透车间、煤炭保障部等12座建(构)筑物进行拆除。为配合东营市文物局勘探工作,需根据东营市文物局的相关要求将新1号机组建设红线范围内的硬化地面按5m间距,破拆1m×1m方洞至原土层。
(2)建筑垃圾残值回收:所有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残值回收,不含拆除的设备、管道、线缆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或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或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或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7月16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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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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