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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零星维修服务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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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服务地点:市公司、营业厅及金赛办公场所等。2.维修内容包括:办公区增加隔断、墙体改造、门、庭院、栅栏维修及更换;门窗维修及更换;棚顶改造维修;地面(户内外)改造维修;电气电路灯具等更换维修;卫生间上下水器具的维修、疏通及更换、供热管线维修器件更换;大白补修;防漏水补修;空调安装及维修、卡位安装、卡位拆除、LED灯维修等。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零星维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96200.00元,价款估算金额180000.00元,增值税款估算金额16200.00元,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关于2025年至2026年零星维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方案的请示

维修、维护 服务

/

/

吉林市

服务期: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吉林市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响应折扣 60%,取费依据《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2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2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24)、《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24),材料部分详见附件4《最高限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1)响应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1.6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或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劳务派遣人员,则需提供响应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否则不予记取)。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或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劳务派遣人员,则需提供响应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否则不予记取)。

(3)项目组成员数量:本项目至少配置1组作业人员(除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包括电工作业人员1名、高空作业人员1名、其他作业人员3名。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注:电工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及高处作业证(特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提供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作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或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劳务派遣人员,则需提供响应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否则不予记取)。

2.1.7 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相关产品的单项合同在2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累计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

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询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须在询比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2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6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7月21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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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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