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电信室内配套设备集成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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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南通电信室内配套设备集成项目(SJY-20250610-037),采购南通电信室内配套设备集成项目(SJY-20250610-037)的设备及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南通电信室内配套设备集成项目(SJY-20250610-037)采购相关的设备及服务。
(2)项目预算:含税10万元。
(3)项目地点:南通,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交付期:自开工报告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一年。
(7)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8)成交人数量:1家。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涉及的主要评估品类:系统集成服务。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10万元(含税),其中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2.3万元(含税),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7.7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1.5特种作业证: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持有电工作业证、登高证各不得少于1个(人员可复用)。提供人员名单、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5年3月1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清单扫描件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如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则另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工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提供响应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签订的委托协议)。
2.1.6供应商拟参与该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险及针对该项目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项保险个人保额为100万(含)以上。未办理雇主责任险及针对该项目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参与该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不低于每人100万保额的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同类保险(不低于100万/人)保单,否则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2.1.7合同签订承诺书: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8 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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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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