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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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不限次数的日常法律咨询(预估80—150件/每年),包括龙运集团不限次数的合同法律审核、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每年两次法律专题培训以及诉讼案件法律意见等。
3.合同包划分及相关要求
3.1合同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3.2最高询比限价:180,000元人民币。
3.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每一年度结束后,采购人将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如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4.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人员2025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4.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4.4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4.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近三年(2022年7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根据《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8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0时00分至2025年7月19日0时00分。
5.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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