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朴树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7年小型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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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扬州朴树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7年小型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扬州朴树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各项目实际情况结算,价格不参与竞争。详见征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朴树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7年小型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朴树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7年小型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1响应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活动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
授权代表参加征集活动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1.3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5供应商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
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
供上述1.4-1.5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
人的相应材料代替。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
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注四:供应商如以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参与申请,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
供授权委托书,符合行业规范。总公司若委托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前来参加申请
的,总公司和其他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不得同时参加征集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
应;每个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前来参加征集活动,否则均视为
无效响应。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与文书或报告出具单位一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6 09:00到2025-07-22 17:30
售价:300元/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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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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