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侧设备采购项目(二)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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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项目(二)的公开比选工作。
1.2采购内容:天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侧设备采购项目(二)比选内容包括路侧设备
的供货、安装、调测服务的采购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3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测。
1.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中选人提供免费技术支撑和维
护服务。
1.5服务地点:苏州市(比选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6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参选一览表”。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
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
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注册资本不包含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
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
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
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7业绩要求:参选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来),具有类似
项目案例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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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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