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养线(库盘线至太平庄段)修复养护工程交安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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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盘锦市大养线(库盘线至太平庄段)修复养护工程交安材料(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盘锦市大养线(库盘线至太平庄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盘锦市大洼区,设计起点桩号为K0+000,设计终点桩号为K8+703.417,全长8.703KM。现对施工所需的交安材料进行采购。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盘锦市大养线(库盘线至太平庄段)修复养护工程交安材料的供应、运输、检测、验收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注:文件中所列的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实际按采购人发货通知发货,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本项目存在实际采购数量为零的情形,供应商参加采购即视为知悉上述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供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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