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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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402-04-01-748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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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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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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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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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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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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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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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583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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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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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以上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 2、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设计资质要求及勘察资质要求。 二、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三、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隶属于联合体主办方。 五、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 六、其它事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设计(主办单位):主办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 勘察:联合体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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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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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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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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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投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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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洪湾片区洪湾涌东岸、洪湾大道南侧,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 150924.82平方米(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复为准)。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座港澳货物集运仓库、两座装卸平台及汽车盘道、门卫、门闸、货运连廊、室外停车场,主要包含基坑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工作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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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位于洪湾片区洪湾涌东岸、洪湾大道南侧,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 150924.82平方米(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复为准)。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座港澳货物集运仓库、两座装卸平台及汽车盘道、门卫、门闸、货运连廊、室外停车场,主要包含基坑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工作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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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登录后查看)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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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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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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