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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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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zycgr24041501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包号

货物

名称

数量

用途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最高限价(万元)

1

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

1套

实现精确控制氮化物薄膜材料生长。

550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转包、分包,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所附附件(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2、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进口产品投标必须委托国内代理商投标);3)代理商投标必须有制造厂家授权(仅针对全新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4)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5)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6)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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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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