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2025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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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DXZB
项目名称:海珠区2025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珠区2025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海珠区2025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珠区2025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珠区2025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响应(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将同时作响应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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