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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千秋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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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射阳县千秋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千秋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射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射政服投资备〔2025〕6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射阳久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射阳久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射阳县千秋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千秋镇

(4)工程内容:本项目涉及千秋镇鲍墩社区、二涧村、三乡河村、东明村、滨兴村、陆墩村、联合村、民新村共计8个村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及特色产业工程,其中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包括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生活垃圾治理及管网工程;特色产业工程主要流转农用地5420亩,其中5006亩用于建设果蔬大棚,其余414亩为道路等配套工程用地,以及葡萄苗和番茄苗采购。本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咨询、单位管理、工程保险等为完成该项目达合格标准的所有工作内容。

(5)投标最高限价:22000万元。

(6)工期要求:275日历天。

(7)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

(8)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4业绩要求:无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5)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5 年  1 月 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约定。

4、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一)公告发布:

(1)发布时间: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9日

(2)获取时间: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9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9日下午17:3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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