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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至双江高速公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临沧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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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询比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临沧至双江高速公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名称)已通过中共云南交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临双临沧机场双源公司联合支部委员会2025年第7次会议立项/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5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临沧至双江高速公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2.2项目概况: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双江县境内,路线起于临翔区博尚镇,接已建成的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止于双江县城东侧,与拟规划建设的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2.871公里。全线设服务区1处,设博尚、勐库、双江3处互通式立交,同步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勐库立交连接线2.5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江立交连接线2.1公里。主线桥隧比为72.86%。概算批复投资70.524亿元,其中建安费57.162亿元。

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工程路线起于临翔区凤翔街道,止于临翔区博尚镇,路线全部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内,路线长16.541公里,全线设临沧、临沧机场收费站,项目全线于2017年12月18日通车运营。

2.3项目背景: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云南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临沧机场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工作。根据《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养护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养护项目交通工程及隧道机电施工合同》要求,经审计后才能进行最终结算,现需招选审计服务单位,提供结算审计服务工作。2025年5月28日,临双公司收到《云南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商请代采购养护工程结算审计和新增工程单价咨询服务的函》(临机路函〔2025〕9号),因临沧机场高速公司也有养护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需求,为统筹整合资源,落实交投集团内部单位“一盘棋思想”、降本增效理念,合理合规精简相关工作流程,临双公司已同意代临沧机场高速公司采购养护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并根据采购结果分别与中选单位签订养护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合同。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采购范围:(1)临双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分别签订了《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养护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养护项目交通工程及隧道机电施工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费用预估为707万元(其中:土建工程362万元;交通工程及隧道机电工程345万元),现对以上服务内容进行结算审计,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临沧机场高速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分别签订了《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养护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养护项目交通工程及隧道机电施工合同》,合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费用预估为272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772万元;交通工程及隧道机电工程956万元),现对以上服务内容进行结算审计,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3.2服务期限:自采购人发出审计通知起90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3.3服务地点: 临沧市

3.4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项目要求

3.5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3.6其他:/

4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

4.1.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1.2财务最低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注: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4.1.3业绩最低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4.1.4信誉最低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供应商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未曾因质量问题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

(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此项不作要求。)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上述信誉最低要求(1)(2)(3)需提供承诺书,(4)(5)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1)至(5)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如实提交信誉真实情况,被举报或被采购人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并顺延选择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4.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签约员工;提供该员工与供应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可不含薪酬页)或提供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技术人员(2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须为供应商正式签约员工;提供该员工与供应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可不含薪酬页)或提供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4.2本次采购□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予以否决。

4.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且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合同包。成交后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或转包。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合同包)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予以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14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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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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