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2025年度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承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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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
承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承销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拟作为发行人发行“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拟注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 3年。
2.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招标内容:项目债券承销商;
注册规模:10 亿元人民币;
基础期限:不超过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内容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4)投标人应当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确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监管部门处罚。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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