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博海水泥煤粉仓气体分析仪设备购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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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2025年7月博海水泥煤粉仓气体分析仪设备购置项目采用询比采购、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为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
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2025年7月博海水泥煤粉仓气体分析仪设备购置项目具体采购明细如下。实施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为准。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描述 |
单位 |
数 量 |
备注 |
1 |
煤粉仓气体分析仪 |
煤磨头尾煤仓气体分析仪, 1测量组分: 一氧化碳,氧气 2量程: 氧气0-25%VOL分辨率0.01%VOL,精度≤±1%F.S 一氧化碳0-2000ppm分辨率1ppm,精度≤±2%F.S响应时间≤30秒(传感器采用红外原理) 3.防爆要求:符合GB3836.1-2010(隔爆型电气设备)和 GB3836.2-2010(防爆等级ExdIICT6) 4.数据传输:支持4-20mA、RS485、无线传输(4G/WiFi/LoRa);支持远程零点和量程标定,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5.报警与联动:声光报警、联锁风机/氮气惰化系统 6.气体分析仪机柜房间配置1.5P防爆空调1台。 |
套 |
2 |
1.现场测量传感器及机柜符合粉尘防爆要求。 2.包含旧机柜拆除及新机柜及线路安装,符合粉尘防爆要求。 3.生产期每周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维护。 |
2.1、本次采购内容含材料费、辅材费、运费、税费、规费、材料保管费等与本工程相关一切费用。
2.2响应人为确保后续项目正常进行、如有需要了解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响应人联系项目负责人统一安排。了解现场及问询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联系人及地址见采购公告。
2.3、本项目工期/交货期:15天(自然日历)。
3、响应人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采购业务;
3.2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自然人响应;
3.3响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4项目业绩:在同类型及以上规模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业绩数量不少于3。
3.5响应方应具备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无
3.6响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单位须上传“信用中国”本年度查询结果,上传盖章后的信用中国相关资料,确保中选后能够按合同履约;
3.7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9响应人响应时以现金方式缴纳一定数额的响应保证金及采购书费、采购书费200元,响应保证金需交纳5500元。采购书费收据请在平台上下载。采购书一经售出,采购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
3.10其他说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无论何时发现,相关响应均无效,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已经签订的合同。
3.11本项目响应人不得挂靠,中选后不得将中选业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无论何时发现,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扣除保证金、纳入黑名单、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前购买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3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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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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