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烟叶收购劳务和烟包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宜昌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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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烟叶收购劳务和烟包运输服务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最高投标限价:1228.48万元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烟叶专业化分级 |
176000 |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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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件打包 |
176000 |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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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烟叶入库质检排包 |
176000 |
担 |
|
4 |
烟包装卸 |
176000 |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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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烟包运输 |
176000 |
担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需求及工作要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5日止。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应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7、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评审时以招标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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