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苏州市广济医院智慧医院项目B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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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苏州市广济医院智慧医院项目B
四、交付及服务期限:自全部通过验收之日起,提供相应的硬件免费维保服务(五年)与软件免费运维服务(五年)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被采购方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准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发证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应具备银医合作相关的业绩。业绩涉及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业绩服务内容为银医自助终端(自助挂号缴费设备)。单个合同或单个协议下金额不小于5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或协议扫描件,且能体现服务内容、签约日期、合同金额、服务对象;若合同或协议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内容的,可提供合同或协议对应的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框架协议,还需提供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8月5日9 时30 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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