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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海湾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预报服务及验证优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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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PM[CS]******** 项目名称:重点海湾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预报服务及验证优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元 采购包1(重点海湾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预报服务及验证优化):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重点海湾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预报服务及验证优化 1(项) 否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9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总共不得超过两个,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投标方主体,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授权投标方主体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该协议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确定其中一 方参与商务部分评标。 (4)联合体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 明材料、投标响应材料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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