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暑期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集中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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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2025年暑期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66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暑期校园零星维修实施范围涵盖教学楼、宿舍楼、实训楼、体育馆等公共区域
的零星维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暑期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暑期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集中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3〕3号文,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
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磋商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磋商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磋商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磋商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磋商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
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4 09:00到2025-07-21 17:00
售价(元):伍佰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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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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