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二期)已由墨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墨发改农经[2025]8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墨玉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2.项目规模:新建输水管道,与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同步实施的引水渠、沉沙调节池等工程措施,为10.62万亩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林网建设项目提供灌溉水源(灌溉面积10.24万亩)。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输水总干渠、分干管及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新建1条总干渠及4条分干管共81.07公里管道自压供水至10.62万亩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林网建设项目区(灌溉面积10.24万亩)。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832002001 |
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二期)第二监理标段(二次) |
对本招标项目施工(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含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二次质量检验检测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服务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5年以上担任水利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的经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大中型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3.投标其他条件:3.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限制市场准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在处罚有效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投标;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经查询投标人近3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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