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GD********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午间餐食材原材料、课间餐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第五章采购要求:1、原“2.根据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带量带价按时供应食用油、调味品、猪肉、牛肉、鸡蛋、鱼、鸡肉、鸭肉、干香菇、干木耳、腐竹、紫菜、干海带、蔬菜、佐料等。以上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学校。”变更为:“2.根据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带量带价按时供应食用油、调味品、猪肉、牛肉、鸡蛋、鱼、鸡肉、鸭肉、干香菇、干木耳、腐竹、紫菜、干海带、蔬菜、佐料等。以上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学校。不得供应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供应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2、原“2.投标人应配送干净、卫生的食品原(辅)材料,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无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变更为“投标人应配送干净、卫生的食品原(辅)材料,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无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相关食品安全要求。投标人在此项目开标前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佐证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在此项目开标前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原“相关检查配合: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各类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关于加强校园餐监管的通知广教体字【2024】236号,###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教体字【2024】16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3号等)”变更为“中标人应当执行相关内容及检查配合: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各类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3号,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关于加强校园餐监管的通知广教体字【2024】236号,###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教体字【2024】166号)。”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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