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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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城厢区、荔城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木兰溪濑溪桥下游两岸,南岸沙里村西侧方山段、北岸木兰大道北端。项目对现状堤顶步道未连通处,通过架空栈道进行步道连通,以及步道两侧庭院灯布置,局部连通步道两侧绿化种植。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监理,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228396元;
2.6 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_/_;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施工前15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内。);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统一暂按365日历天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工期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备_ / 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14 日18:00时至2025年 7 月 24 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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