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安全物资(个人防护类、涉路设施类、消防应急类等)采购项目(重)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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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G202
1.采购条件
受广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就广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安全物资(个人防护类、涉路设施类、消防应急类等)采购项目(重)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个人防护类、涉路设施类、消防应急类等安全物资,具体以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2交货地点:广西区内,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3交货期:分批进场,自每批次备货函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每批次货物最终进场时间与交货地点以备货函、协议或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2.4供货方式:零星供货
2.5质保期:12个月,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生产日期要求:供应商所交货物的生产日期必须在交货当日的前6个月以内,且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质量证明书》。
2.7标包划分:1个标包(四标包);因本项目在第一次采购划分为5个标包,规定同类型产品(一标包与二标包同类型产品、三标包与四标包为同类型产品、五标包单独为一个类型产品)的供应商只允许中一个标包,故已在第一次采购同类型产品(三标包与四标包)推荐为三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四标包中不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提供累计供货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的安全物资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复印件)。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响应(报价)、评审。
4.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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