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原集体企业2025年第三次物资批次(新增)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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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Y0225JXW2
1.招标条件
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华商电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具体管理单位及中标合同签约、履约主体为产业发展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原集体企业2025年第三次物资批次(新增)公开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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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分标名称 | 分标编号 | 包号 | 网省申请号 | 工程项目具体名称(重点) | 物料大类 | 物料中类 | 物料小类 | MDM编码 | 物料描述 | 扩展性描述 | 物料名称 (系统导出) |
技术规范编码 | 技术规范名称 | 单位 | 估算需求数量 | 限价 (含税单价元) |
限价 (含税总价元) |
采购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执行方式 ) |
是否接受代理 | 合同模板 | 业绩要求 | 试验报告 | 关键参数 | 生产设备 | 试验设备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其他资质条件 | 技术 | 商务 | 价格 | 备注 | 联系人 | 电话 |
1 | 北京路明路灯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 电视会议终端设备 | CY0225JXW2-1 | 包1 | 1392818988559937536 | 综合接入设备采购 | 通信设备 | 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 | 电视会议终端设备 | 500009645 | 电视会议终端设备-制式:H.323,接口方式:IP | / | 电视会议终端设备,H.323,IP | B7PS-100000001-09156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原集体企业2025年第三次物资批次(新增)公开招标采购 | 套 | 1 | 150000.00 | 150000.00 | 单项批次 | 公开招标 | 线下自行匹配 | 是 | 5.113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2023版) | 制造商: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内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3套 代理商: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内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套 |
制造商:应提供所投同类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代理商:应提供所投同类产品制造商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 | / | / | / | / | / | 50 | 10 | 40 | |||
2 | 北京市京电博源供用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无人机巡检车载装备 | CY0225JXW2-2 | 包1 | 1392818988652212224 | 京电博源无人机特种车采购 | 辅助设备设施 | 车辆 | 巡检车 | 500141483 | 巡检车,输电 | / | 巡检车 | B7PS-100000001-09156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原集体企业2025年第三次物资批次(新增)公开招标采购 | 辆 | 1.00 | 2800000.00 | 2800000.00 | 单项批次 | 公开招标 | 线下自行匹配 | 是 | 5.126车辆购置合同(电商化采购)(2023版) | 制造商:近三年销售业绩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近三年特种车类销售业绩,代理商:近三年销售业绩3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近三年特种车类销售业绩 | 应提供所投同类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 | / | / | / | / | / | 50 | 10 | 40 |
●详见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通用资格要求与“需求一览表”不一致的,以“需求一览表”为准。详见随招标公告下载的附件“附件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原集体企业2025年第三次物资批次(新增)公开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4日-2025年07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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