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38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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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38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盐城市盐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都政服投资复【2024】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创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创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38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38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2工程地点: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
2.3工程规模:利用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境内782亩坑塘水面,建设交流测38MW(直流测49MW)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功率不低于6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28个组件1串,每22串接入一台功率不低于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每10台逆变器接入3000kVA箱式变压器,组成子系统箱式变单元接线。年均发电量预计5400万度,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设计标准,按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设计成果(接入系统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并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
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质量标准统一按“合格”填写。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日历天内完成接入系统方案并提交评审;取得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取得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后15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满足施工招标深度要求),提供施工图深化设计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总工期统一按“50日历天”填写。
2.6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一 个标段。
2.6.2招标内容: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38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的接入系统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接入系统方案:完成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应包含一二次和电能质量等相关专题,并通过供电部门审查。(2)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成果包括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3)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三通一平”布置方案),包含光伏系统总体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参数配置、组件布置优化及发电量复核计算工作。(4)负责全面摸查勘测,充分掌握项目现场实地信息,确保设计成果如实反映项目施工现场真实情况,保证设计成果准确;(5)乙方负责沟通图审中心等工作,乙方在要求的时限、修改次数范围内,高效通过图审中心审查并按照图审中心意见修改施工图;(6)施工入场后设计人员应现场交底,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按时参加现场例会(在现场项目部时间每周不少于1日),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做到24小时内解决。做好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与指导工作等。
上述内容中需要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 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专项(业)设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2.7最高投标限价:191.67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22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5.2。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都区区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 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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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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