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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七路恢复路面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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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西七路恢复路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6,235.4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七路恢复路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七路恢复路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7月起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7月起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其本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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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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