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张家港保税区工程有限公司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公用堆场中控室一体化改造(含大屏)项目大屏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苏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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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苏州港张家港保税区工程有限公司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公用堆场中控室一体化改造(含大屏)项目大屏采购(重新采购)
2.项目范围:本项目为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提供一套完整的LED显示系统(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不超过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满足甲方总工期要求)
4.项目实施地点: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公用堆场(具体位置招标人指定)
5.采购预算(元):650000(含税)
6.采购限价(元):650000(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是投标设备的主制造商或代理商,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设备及相关安装调试服务;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厂商授权代理或项目授权书。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LED屏供货及安装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或结算审计价为准,提供的合同或结算审计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原件备查;
(4)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中标方进场安装人员施工前需提供参与该项目进港人员的保险额不低于150万元/人,如人员有社保,保额可降至50万元/人,社保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协议”。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询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响应人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
请于:2025年07月14日2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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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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