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米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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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30.5米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 |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单位: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辽河钻采装备制造分公司; 2.1.2项目编号:LHZB20250714W092 2.1.3概况: 本项目采购的30.5米高空作业车用于钻机生产过程中的高空作业,并满足环保要求,依据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第二部分 装备制造设备购置),需采购2台30.5米高空作业车。 项目范围:本次谈判项目采用一单一采的采购方式,共分1个标包,估算总金额为52万元,设标包最高投标限价,标包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执行标准 1 30.5米高空作业车 台 2 详见技术要求 2.1.4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2.1.5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40日内交付。 2.1.6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1.7 6.付款方式:标的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全额开具含13%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交与买方办理完挂账手续,挂账后18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95%货款,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到期后60日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无息付清。 2.2谈判范围 2.2.1数量及估算金额: 本次谈判项目采用一单一采的采购方式,共分1个标包,估算总金额为52万元。 2.2.3报价方式:单价及总价(含税到货价),最高限价:总金额为508500元(含税到货价) 2.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 | 辽河宝石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采购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须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商的授权书或对本项目的支持函。(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只接受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3.2业绩要求:所提供的设备首先应是满足技术要求的成熟产品,并且至少有三(台)套以上的高空作业车(作业高度30.5米±2米)在《30.5米车载式高空作业车购置技术要求》所提供的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经历,需方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提供2022年06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期间高空作业车业绩汇总表 (以发票日期为准),汇总表后附相应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8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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