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供电段胶济线峡山配电室增设二路电源物资设备(包件2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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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供电段胶济线峡山配电室增设二路电源物资设备(包件2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供电段胶济线峡山配电室增设二路电源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工程概况:胶济线10kV峡山配电所新增二路地方电源,引起电源线电缆敷设,配电所内新增高压开关柜,配电所内更新交流屏、直流屏、蓄电池屏、电度表屏、视频、微机保护屏并进行系统调试。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1个包件,包件2:10kV电力电缆;具体明细详见附表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且不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期内。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性能和售后服务人员。
3.1.3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本次招标包件2接受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生产厂家和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视为同一投标人。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投标人近年来(2024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不得为C、D级。
3.1.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1.8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9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10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3各包件要求:
3.3.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产品承诺履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要求。
3.3.2采用资格后审制,投标人需要提供有效期内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3供货商供货时必须与收货单位办理签认,办理结算时供货商提供签认单,青岛供电段凭收货人签认单办理结算。
3.3.4业绩要求。
(2)包件2:投标人应熟知铁路供电系统供货方式,投标产品须具有近年来(2020年至今)在国铁集团或国家电网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文件,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须具有近年来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最高电压相同、同类防护形式、同种导体材质)有效期内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 14:30至2025年7月17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件2-10kV电力电缆采购: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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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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