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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高新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吉安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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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川县高新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090566.75元

最高限价:2090566.75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单位

数量

1

遂投采字2025SCX075-1号

遂川县高新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并投入运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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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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