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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数-中电信哈巴河县某单位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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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989523.49元(不含税),2025年哈巴河县某单位建设项目云集成服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2025年哈巴河县某单位建设项目相关设备的施工、集成、调试、培训、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2.3项目地点: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1.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质量标准合格。

    1.2.5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成交人。

    1.2.7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1.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本项目询比文件规范要求。

    1.2.9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10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24027号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ICT技术服务

-

989523.49

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4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989523.49元人民币,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响应资格。

    2.1.6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查询结果截图。

②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③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④供应商若为非企业组织,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7其他要求:(一)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应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产品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0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1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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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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