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产互软件开发ITO(不含人工智能)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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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内容:软件开发服务(不含人工智能)。
1.2 采购预算:7000000元(不含税)1.3 进场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开始服务。
1.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
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各类人员服务费用给定标杆价格,投标人根据给定的
标杆价格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报价折扣系数应≤100%,超出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不接受各
类人员服务费用不同折扣的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管理,且须具备大学本
科或以上学历。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
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软件开发类或软件运维类
的相关业绩,且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35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
合同大签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
的订单,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
同或框架订单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
量。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
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
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7 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
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
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
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
相同;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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