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 项目编号: NXLT-2025-ZC/08 项目名称: ###县农业农村###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动模造粒机 其他机械设备 2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粉碎机 粉碎机 1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除臭除尘设备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1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滚筒筛 筛分设备 1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装载机 其他装卸设备 1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包装机 裹包机械 1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县李旺镇杨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厂二期项目 履带式翻抛机 其他分离及干燥设备 1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数量合计: 8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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