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一路智慧停车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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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航天一路智慧停车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采购内容及范围:航天一路智慧停车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控制价根据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207978.00元,即以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278.19万元为计费基数),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下浮32%计算。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收费基准价计费基数以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278.19万元为计费基数计算)。投标人按费率进行报价(费率≤68%)。换算的价格为暂定合同价,暂定合同价金额不作为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依据,本项目最终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以经财政评审确认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中标费率和合同约定予以确认。最终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不得超过财政评审中对应的金额。
1.5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档案整理完毕且通过整体项目验收。
1.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应计算规范、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质量规定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
①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7月1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3.2信息费: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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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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