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张衡大道(独山大道—滨河大道)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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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南阳市张衡大道(独山大道—滨河大道)道路维修工程
2.2 项目编号:E4113011(登录后查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地点:南阳市中心城区北部,西起独山大道,东至滨河大道
2.5建设规模:道路全长 3559.605m,横断面布置形式为四块板形式,红线宽65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年限 15 年,沿线与独山大道、申伯大道、理想路、南都路、邓禹路、孔明大道、滨河大道等道路平面相交。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市政工程。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阳市张衡大道(独山大道—滨河大道)道路维修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合格
2.8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自 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2、 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自 2025 年 01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各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时至2025年 8月5日9:00时。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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