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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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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淄博市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博行审核字〔202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博山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供水工程、供水管网老化村和无管网村改造工程、单村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城乡供水计量设施智能化六大部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内容:域城镇、白塔镇、山头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管网延伸工程、村内管网改造工程、单村标准化工程,博山区谢家店、源泉、天津湾3座现有水厂水质提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且拟投入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即可(如一家投标单位均满足上述要求,则可以不用组合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请于2025年07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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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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